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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1-12-09


2021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强化监督执法为手段,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动我区卫生健康行政工作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在全系统形成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

1.坚持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坚持把队伍政治建设作为强化法治建设的思想武器放在首位抓紧抓好,按照上级的部署,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狠抓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成立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将党建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个人考核项目,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由党组书记、局长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局党组坚持重大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法规规章草案和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措施、工作规划和部署、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会议纪要,按规定分发、存档,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3.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强化问责意识。我局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严格落实卫生部门、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惩治执法腐败行为,并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和股室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局领导发挥示范作用,对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零容忍,局党组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法治建设定期进行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强医疗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严格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原则,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实施约谈提醒,坚持严肃追究和问责。

(二)强化监督机制建设,提高法治工作透明度。

1.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严格对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要求,落实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并对卫生重大政策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会议讨论。落实卫生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变更后,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示。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完成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监督。一是认真办理提案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的沟通联系,2021年对区人大3份建议、区政协10份提案作了全部答复,并主动约见建议提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沟通,有效提高了两代表一委员对我局答复工作的满意度。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视察、指导卫健工作,定期开展座谈,通报工作进展。三是加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等医疗卫生单位的政务公开,不断扩大院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细化院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截至202111月,主动公开的信息共250条,其中组织机构3条,党务公开40条,行政执法公开41条,疾病预防和应急26条,政策文件6条,通知公告30条,工作动态104条。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查处信息以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资质吊销等不良信用信息的公开力度。完善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引导社会舆论。

4.提高行政许可服务效率。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审批类别。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下放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2021年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公共卫生行政许可502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相关业务155间次,放射诊疗许可相关业务12间次,医务人员执业注册相关业务共872人次,审核各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1555人。

(三)依法履职,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1.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方式。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信息公示、信息互联共享、防范化解风险、“双随机”抽查等监管机制,探索实施“互联网+监管”,落实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加强卫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实现对失信行为的有效惩戒和防控。

2.加强医疗卫生综合执法检查。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推行卫生计生综合执法。截至20211130日,我局开展各类卫生专项检查166项次,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666人次,监督巡查公共场所1308间次、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48间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和培训机构245间次、医疗卫生机构1043间次、养老机构22间次、福利服务中心8间次、母婴机构12间次等合共2686户次,出具监督意见书1733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0宗。

3.落实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行动。2021年,我局在国家平台共接收了国家双随机监督检查任务228家,其中公共场所159家、生活饮用水单位11家、学校28家、医疗卫生单位13家、传染病防治单位13家、放射卫生4家、餐饮具消毒2家。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196家单位的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在监督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16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立案查处。

4.落实实施依法执业自查工作。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自查,推动医疗机构自治工作。我局建立推广使用工作群,推广并指导我区医疗机构使用广东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规范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我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年度自查工作方案,根据上级工作进度,将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录入广东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

(四)强化预防机制建设,促进涉医纠纷调处有效化。

1.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大力推进三调解一保险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理制度体系建设。

2.健全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进以人民调解为主渠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建设。根据“三定”方案,设立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专门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医疗纠纷和行政审批工作。同时,择优聘请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甘媛玲、甘达明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常年专业法律顾问服务,从而形成内外结合的法律服务体系。律师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作用,协助我局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及案件处理,包括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事件听证会和座谈会等法律事务。规范行政调解程序,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落实对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监督指导,要求医疗机构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3.推进卫生信访制度改革。贯彻《广东省信访条例》,重新修订了新会区卫生健康局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程和文书模板,完善法定途经分类处理医疗纠纷类信访投诉的路径及程序,指导下级部门明确受理范围及工作职能。严格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做好教育疏导,引导群众就地表达诉求,细化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办理流程,提高信访工作效能。目前,我局正研究建立健全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服务队伍参与化解信访问题制度,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4.健全卫生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2021年截至11月,共收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事项1252件,已办理1226件,待办26件。加强互联网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实行重大事项舆情重点监测,加强舆情信息反馈和应用,强化舆情快速应对和处置。

(五)强化法制宣传,促进学法用法常态化

1.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一是落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将法律知识纳入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在职培训、年度考核,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学习。二是组织开展卫生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培养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医改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做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新出台法律的培训学习及宣传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引领、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保障健康中国建设。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将现行卫生法律法规普法任务明确到相应股室,推动建立“以案释法”制度。

2.加强卫生法制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健全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建立长效学法用法机制。改善执法条件,保障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今年,根据我局制定的《新会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试行)》,严格要求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中应当通过文字记录、同步音像记录、采集电子数据等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制度实施以来,有效促进公正公开透明执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3.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和从事执法活动。今年,我局组织局内公务员进行执法证网上培训学习,并考取执法证,有效提高我局执法效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全面和深入,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配备相对不足,执法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放开社会办医后,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难度增大。

三是社会执法面日趋复杂,执法工作人员知识更新和能力水平亟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全员法律法规培训,树立“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进一步强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服务职能,加强法治宣传。

三是加强监督执法和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人员编制,配足配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好辖区内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



江门市新会区卫生健康局

                                                                                 20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