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潮州市卫生监督所于2023年10月18日对我区2间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交叉检查,江门市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科尹启亮和黄永华、区卫生监督所叶宜坤副所长和我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的方式,对我区的两间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标签标识、选址、设计与设施的卫生要求、产品质量控制、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检查发现,我区被检的2间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均持有《营业执照》和《广东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基本能落实卫生管理相关制度,生产环境卫生基本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有对原辅材料进行索证和验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有开展质量检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人民群众饮用水健康安全得到了保障,并规范了我区涉水产品生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