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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新会区卫计部门决算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5-11-04

 

2014年新会区卫计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新会区卫计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22个,包括: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新会区卫生监督所、新会区人民医院、新会区中医院、新会区妇女儿童医院、新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新会区皮肤医院、新会区结核病防治所、新会区经济开发区医院、新会区基层医疗卫生财务结算中心(决算数据含9个基层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负责协调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组织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评估和交流。

(三)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四)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规范、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十)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一)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三)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五)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卫生援外工作。

(十六)负责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区无偿献血工作。

(十七)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办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构成情况

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编制人数36人,在职人员43人,离退休42人。下属单位编制3795人,在职人员3097人,离退休1563人。

3、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

2、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3、落实上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布署,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4、做好201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5、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

6、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7、做好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

9、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建设、农村户(公)厕改造。

10、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做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平稳有序做好计生新政策的衔接引导和再生育审批工作,

11、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2、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三、收入决算说明

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含下属单位)收入决算131,47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43.88万元,占3.99%;事业收入122,065.9万元,占92.8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14.19万元,占0.09%;上年结转结余1,430.92 万元,占1.09%;其他收入2,622.45万元,1.99%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28,209.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466.31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061.96万元,占37.7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4.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0.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2.8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404.35万元,占62.28%,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公立医院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60.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1.37万元,(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34辆(含救护车),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51.37万元,平均每辆1.51万元。包括公务车维修、保险费、年票、车船税、油费、过桥路费、车辆保养等车辆日常运行维护费。 同比增加0.95%,由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增加,落乡次数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各级检查考核和请上级专家会诊检查指导、业务间来往等事项的支出,本年度卫计部门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总共123人。根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同比减少了4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