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清理
结果的通告
为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行政机关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粤发〔2016〕20号)有关要求,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65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函〔2017〕131号)和《关于印发新会区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府函〔2017〕34号)的工作部署,我局对2014—2016年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按要求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特此通告。
附件: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