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会区卫计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简要说明部门本部和列入部门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情况
第二部分 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会区卫计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新会区卫计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21个,包括: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新会区卫生监督所、新会区人民医院、新会区中医院、新会区妇女儿童医院、新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新会区皮肤医院、新会区结核病防治所、新会区经济开发区医院、新会区基层医疗卫生财务结算中心(决算数据含9个基层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负责协调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组织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评估和交流。
(三)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四)负责组织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规范、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完善生育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十)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一)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三)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五)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卫生援外工作。
(十六)负责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区无偿献血工作。
(十七)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区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八)承办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人员构成情况
2015年底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编制人数36人,实有79人,其中离退休人员45人。下属单位编制3708人,实有3058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650人。
3、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推进我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
2、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3、落实上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布署,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4、做好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5、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
6、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7、做好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
9、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建设、农村户(公)厕改造。
10、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做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平稳有序做好计生新政策的衔接引导和再生育审批工作,
11、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2、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第二部分 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137,77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312.26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017.58万元,占37.9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9.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7.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8.7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1.62万元;项目支出3,294.68万元,占62.02%,主要支出项目有组织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红十字事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捐赠项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住房保障支出。
一、2015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40,719.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719.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425.3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181.49万元,增长22.53%。主要是财政加大了投入,特别在人民医院综合大楼、新会区养老中心建设、第三人民医院养老康复区建设项目方面增加了投入。
2、事业收入132,159.7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0,093.87万元,增长8.27%。主要是医疗机构业务量增加,业务收入有所增长。
3、其他收入2,134.7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476.94万元,下降18.26%。其他收入主要为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等。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37,776.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7,776.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8万元,主要为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6.98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
2、国防支出147.2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47.27万元,增长100%,主要为人民医院人民防空支出,2014年结转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1.4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506.4万元,增长14.13%。主要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增加、红十字事业支出有所增长,人民医院、中医院增加了捐赠项目收入支出,第三人民医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增多。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2,570.7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长8493.4万元,增长6.85%,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量、公共卫生服务强度增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有所增长。
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长100%,主要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2014年度获得安全生产优秀奖,奖金安排在2015年初。
6、住房保障支出96.4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长8.33万元,增长9.46%。主要为职工数量增多、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
7、城乡社区支出343.3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66.4万元,减少16.21%。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还贷减少。
8、其他支出50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长456.29万元,增长10.44%。主要为新会区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支出500万元。
二、2015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合计140,719.94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6,425.3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57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22.3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6.98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增加了。
2、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人民医院社会公益研究。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2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了128.36万元,减少13.4%,主要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财政负担部分减少了,2014年新会区养老中心前期建设费用100万元,2015年新会区养老中心建设资金项目列入其他支出。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项目4324.9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了585.39万元,增长15.65%,主要是财政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增多。
5、住房保障支出8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4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长8.33万元,增长9.46%。主要为职工数量增多、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
6、城乡社区支出343.3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66.4万元,减少16.21%。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还贷减少。
7、其他支出80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长456.29万元,增长10.44%。主要为新会区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支出500万元,新会区第三人民医院养老康复区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
(二)事业收入 132,159.7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3.91 %。
(三)其他收入2,134.7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52 %。
三、2015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本年支出合计137,776.45万元。
(一)基本支出60,331.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79%。其中:组织事务支出22.18万元,主要为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648.05万元,主要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62万元,主要为人民医院、中医院捐赠项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498.02万元,主要为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经费、通讯费、福利费、社会保障缴费、单位日常运作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立医院支出39,897.55万元、基层医疗机构支出13,354.72万元、公共卫生支出2556.22万元,主要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在职人员经费、通讯费、福利费、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单位日常运作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医疗保障支出115.09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医疗补助;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8.9万元,主要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材料费、维护费支出。住房改革支出96.41万元,主要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项目支出77,44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21 %。其中:国防支出项目147.27万元,主要用于人民医院大楼建设人民防空费支出;红十字事业支出256.8万元,主要为无偿献血会议费、义工队活动经费、宣传经费、纪念品购置经费、献血车日常开支和维护经费、红十字日活动和爱心家庭活动经费、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经费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70.58万元,主要为卫生计生工作宣传教育及培训经费、关爱女孩行动、OA系统升级工程、人口计生扶持经费、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费、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经费、家庭医生试点补助经费等支出;公立医院支出58,502.64万元、基层医疗机构13,023.52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350.35万元、医疗保障支出4.84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057.35万元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城镇独生子女计生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四术费、各镇(街道)村(社区)计生专干补贴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43.34万元,主要为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还贷;其他支出500万元,主要为新会区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支出500万元;安全生产监管支出5万元,主要为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为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宣传工作经费。
四、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42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82.03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47.89万元,增长9.27%;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增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3.3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73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只有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融资贴息409.74万元,2015年增加了新会区养老中心建设项目500元,第三人民医院养老康复区建设资金300万元。
(二)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155.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2.2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54.05万元,减少2.8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3.3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433.6万元,增长105.82%;主要原因是2014年只有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融资贴息409.74万元,2015年增加了新会区养老中心建设项目500元。
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312.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6 %。与2014年相比,减少154.05万元,减少2.8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8万元,占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8.93万元,占16.1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345.69万元,占81.8%;住房保障支出85.47万元,占1.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2.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22.1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16.98万元,增长326.53%。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增加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8.93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了69.04万元,减少7.44%,主要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财政负担部分减少了,2014年新会区养老中心前期建设费用100万元,2015年新会区养老中心建设资金项目列入其他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项目4345.6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了55.66万元,减少1.26%。厉行节约,控制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5.4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长2.61万元,减少2.96%。财政负担人员公积金调整。
六、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017.5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4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14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4.32万元、津贴补贴413.32万元、奖金19.2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7.39万元、伙食补助费3.79万元、绩效工资17.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8.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 %。主要包括办公费6.94万元、印刷费8.1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1.64万元、电费10.93万元、邮电费27.71万元、差旅费0.09万元、维修(护)费10.32万元、会议费0.82万元、培训费46.56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专用材料费102.88万元、工会经费1.99万元、福利费5.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39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7.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48 %。主要包括离休费9.08万元、退休费728.14万元、抚恤金3.01万元、生活补助49.58万元、医疗费37.72万元、住房公积金88.7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7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62万元,占0.08%。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0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4万元。
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会区卫计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4.67万元,完成预算34.67万元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严格按预算执行。
与2014年相比,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22.61万元,下降39.4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8.57万元,下降36.15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4.03万元,下降68.31 %。公车改革,精简公务车辆,严格按照八项规定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支出32.8万元,占94.61%;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占5.39%。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2.8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3辆。运行及维护支出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保险费、年票、车船税、油费、过桥路费、车辆保养等车辆日常运行维护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 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20个单位发生国内(或国外)接待105 次,接待人数共120人,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主要是各级检查考核和请上级专家会诊检查指导、业务间来往等事项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77万元,比2014年减少16.44万元,下降18.85%,主要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2.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0辆、其他用车6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6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区财政局组织对人民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项目金额4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人民医院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