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6-11-22
关于公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考核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发〔2015〕94号)的精神,我局成立了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各自步骤开展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在此期间各单位对照绩效评价标准开展了自评工作,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分工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6660843,QQ邮箱:1541645109@QQ.com。
江门市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