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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3月份新会区卫生监督信息情况的通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4-18

关于20173月份新会区卫生监督信息情况的通告

根据《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试行)》要求,我局对20173月份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卫生监督信息(201703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非法行医查处信息

非法行医人员

违法地点

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吴洪弟

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崖南市场35

吴洪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20163月至2017328在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崖南市场35号开展口腔科诊疗活动,合计非法所得4600元,且吴洪弟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没收非法所得及药品、器械,并罚款

 

 

 

 

 

 

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纳入依据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

记分原因

记分分值

记分依据

新会同德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中心南路8121

1、乡、民族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一名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2、使用一名执业地点不是本医疗机构的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

2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类信息

类别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龙翔保健按摩中心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侨兴北路11号二楼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足浴。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的规定

警告、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新豪旅店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康宁街11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旅店。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的规定

 

警告、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曼蒂发廊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前路11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理发店。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的规定

警告、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志娟理发店

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天亭墟新会二中对面商铺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理发店。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的规定

警告、罚款

 

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类信息

项目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专项抽检类信息

项目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按照国家、省和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计划或方案内容要求

专项抽检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