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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6月份新会区卫生监督信息情况的通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7-26


根据《新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试行)》要求,我局对2018年6月份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卫生监督信息(201806)

一、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新会区大泽镇同和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同和村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卫生站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新会龙昌便民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龙昌路南18105

20178月至201869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孙祝安独立开具处方,自201612月至201869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张培珍独立开具处方

普通诊所

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警告,并处罚款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新会区罗坑镇中心卫生院潭冈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潭冈村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卫生站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新会区罗坑镇中心卫生院和平村岭冈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岭冈和平村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卫生站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林仕彬

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岭冈和平村

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

-

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新会区罗坑镇中心卫生院石咀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石咀村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卫生站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新会区会城街道永安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永安村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卫生站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新会区会城街道河北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河北村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卫生站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新会区会城街道城西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白石桥七座105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村卫生室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新会区古井镇中心卫生院霞路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霞路村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卫生站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都会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都会村

20184月至2018621使用一名未办理主要执业机构变更的执业助理医师(杨立发)独立开具处方

卫生站

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罚款

新会区会城街道三联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三联村

201412月至2018613使用一名卫生技术人员(吴德球)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卫生站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警告,并处罚款

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李国荣)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李国荣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三联村

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

-

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林国伟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江咀村

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

-

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新会区会城街道西甲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西甲村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卫生站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新会区会城街道群胜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群胜村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卫生站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梁文化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九龙村

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

-

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谭彩贤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南庚村

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

-

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新会区会城街道城郊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新桥路13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卫生站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新会区会城街道天马村七联组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天马村七联组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卫生站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新会区会城街道冲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冲村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卫生站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新会区会城街道七堡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七堡村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卫生站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新会区会城街道梅江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梅江村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卫生站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梁携兴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茶坑村

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

-

违反《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警告

 

 

 

二、非法行医查处信息

非法行医人员

违法地点

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李意良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文龙见龙旧村东1

李意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2018122018612在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文龙见龙旧村东1号开展口腔科诊疗活动,合计非法所得19520元,且李意良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违反了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没收非法所得及药品、器械,并处罚款

 

三、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纳入依据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四、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

记分原因

记分分值

记分依据

新会区会城街道东甲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东甲村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区大泽镇同和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同和村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区罗坑镇中心卫生院潭冈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潭冈村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区罗坑镇中心卫生院和平村岭冈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岭冈和平村

1、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记2分);2、使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记6分)

8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第九条第(十二)项

新会区罗坑镇中心卫生院石咀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石咀村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龙昌便民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龙昌路南18105

1、乡、民族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两名执业助理医师(罗润琼、陆学金)独立从事诊疗活动(记2分);2、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记2分)

4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区会城街道永安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永安村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区会城街道河北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河北村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区会城街道城西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白石桥七座105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区会城街道三联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三联村

1、任用一名卫生技术人员(吴德球)从事执业范围或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记4分);2、使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记6分)

10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九条第(十二)项

新会区古井镇中心卫生院霞路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霞路村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区会城街道江咀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江咀村

使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

6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项

新会区会城街道西甲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西甲村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区会城街道群胜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群胜村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区会城街道九龙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九龙村

使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

6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项

新会区会城街道南庚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南庚村

使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

6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项

新会区会城街道城郊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新桥路13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区会城街道天马村七联组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天马村七联组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区会城街道冲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冲村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区会城街道七堡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七堡村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区会城街道梅江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梅江村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区会城街道茶坑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茶坑村

使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

6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项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都会村卫生站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都会村

使用一名执业地点不是本医疗机构的医师(杨立发)独立从事诊疗活动

1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

五、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类信息

类别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名轩理发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仁寿路8号-4首层、夹层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理发店。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的规定

警告、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侨光北路御上美美容美体中心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侨光北路11号119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丝贝朗美容美发用品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侨光北路18号118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大鳌镇水云轩休闲沐足店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中心二路33号二楼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个体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尊尚发艺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侨光北路18号136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侨光北路琉金岁月美容院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侨光北路13号136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美容店。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梅阁龙塘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路边

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百业旅馆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新建路3号110-113、115-119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个体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六、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类信息

项目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七、专项抽检类信息

项目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按照国家、省和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计划或方案内容要求

专项抽检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