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07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百千万工程”以及江门市委“1+6+3”、区委“一园三中心”建设等工作安排,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贯穿于全区卫生健康工作中,切实发挥好法治建设在卫生健康工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为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
1.坚持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局党组坚持把队伍政治建设作为强化法治建设的思想武器放在首位抓紧抓好,按照上级部署,通过“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2024年通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35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二是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成立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由党组书记、局长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局党组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法规规章草案和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措施、工作规划和部署、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会议纪要,按规定分发、存档,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2024年共召开党组会议35次,集中研究讨论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医药体制改革、人才培养、疾病预防防控等重大事项。
3.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强化问责意识。我局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严格落实卫生部门、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惩治执法腐败行为,并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干部和股室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局领导发挥示范作用,对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零容忍,局党组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持续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原则,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下属单位和干部实施约谈提醒,坚持严肃追究和问责。今年以来,共开展日常谈话、党内谈话46人次。
(二)坚持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
1.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对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要求,落实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并对卫生健康重大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会议讨论。经梳理,我局现行只有1个规范性文件,为今年3月19日印发出台的《新会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育工作实施办法》(新卫〔2024〕43号)。
2.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进政务事项规范化管理。落实卫生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变更后,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示。2024年共完善修改政务服务事项543项次。本局现行实施清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8类在用实施清单共105项。今年我局与区行政服务中心签订综窗受理委托协议,新增5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协议签订后共计64项进驻,我局及时对新增进驻事项受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进驻工作顺利推进。
3.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是认真办理提案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2024年对市人大4份建议、市政协20份提案、区人大5份建议、区政协5份提案作了全部答复,办理满意率100%。二是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法检查。根据工作安排,派专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实施要领,并配合调研我区医院对本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医共体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针对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宝贵意见及时整改,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法律要求,提高医防结合和健康管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加大对重大违法案件查处信息以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资质吊销等不良信用信息的公开力度。完善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紧围绕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做好上级事项承接和本级事项梳理,全面理清管理措施,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2024年共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及诊所备案业务318间次,放射诊疗许可业务34间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17间次,办理医务人员执业注册业务1282人次。窗口共服务群众3886人次,满意度达100%。
(三)强化监督机制建设,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1.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方式。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新会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信息公示、信息互联共享、防范化解风险、“双随机”抽查等监管机制,探索实施“互联网+监管”,落实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加强卫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实现对失信行为的有效惩戒和防控。目前我区有101家医疗机构,其中99家信用信息评价等级为B、1间为C、1间为D;22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信用信息评价等级均为B。我局将定期收集各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并及时录入信用信息系统,做好跟进管理。
2.加强医疗卫生综合执法检查。全面落实综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24年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714人次,巡查各类经营场所1356间次,其中医疗卫生机构343间次、厂企148间次。重点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黑诊所”“医托”等多个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立案处罚无证行医案件9宗,共罚没45.434万元,收缴各式牙床、空气压缩机、消毒柜、药品器械一批,有效震慑了非法行医者,为群众营造安全就医环境,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3.落实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升监管效能,落实国家、省、市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要求,2024年广东省共下发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352间,包括公共场所(含游泳池)205家、集中式供水单位10家、学校21家、医疗机构35家(其中医疗卫生类16家、传染病5家、妇幼卫生类6家、放射卫生类8家)、职业卫生厂企81家。另新会区“双随机、一公开”抽取公共场所19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家、住宿场所2家。我局结合日常和专项监督工作,按照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高质高效完成双随机任务,完结率100%。在监督检查中严格执法,对16家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立案查处。
4.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通过现场核查、书面核查、在线核查、“双随机”、专项检查等方式,定期检查我区医疗机构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自查工作。2024年我区需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医疗机构96间,均按要求开展每季度日常自查和医疗废物管理等专项自查。
5.积极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为进一步强化网底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协管体系,我局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12家卫生监督协管单位的力量,着力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和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通过要点授课、模拟执法和经验交流等方式,指导各镇街有序执法,依法办案。2024年5月组织了1次大型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卫生监督培训,提高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效能。三是派出执法人员作为专班成员,通过驻点监督、书面材料评查等形式,主动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协调指导镇街抓好相关问题整改,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质量。
(四)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治理现代化。
1.推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指定由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承担法制审核职责,聘请广东领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从而形成内外结合的法律顾问服务体系。法律顾问侧重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及案件处理,包括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等法律事务。2024年,我局无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办理主要业务40件,委托代理民事诉讼1宗。
2.健全卫生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2024年我局共收到江门市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投诉事项624件,其中投诉举报类事项510件,意见建议类24件,咨询类76件,救助类10件,其它4件。加强互联网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实行重大事项舆情监测,强化舆情快速应对和处置,及时处理网络舆情信息3条。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学法用法常态化。
1.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强化专题培训,抓住“关键点”。制定《2024年新会区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和《2024年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抓好学法教育。2024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信访工作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为重点,开展4次法治专题培训共184人次参加。二是强化业务融合,把握“切入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执法+普法”。将法治宣传融入卫生监督、双随机等业务工作,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政策问题,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2024年对各类经营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厂企等监督对象开展了1847次普法宣教。三是拓宽普法渠道,找准“立足点”。一方面,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结合义诊服务和健康随访,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疑惑,在提高公民健康素养的同时普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打通普法入户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宣传月、8.19医师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日点播放普法短视频、推送健康知识文章等超过1600条。从“线下讲”到“线上学”,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立体化普法宣传网。
2.加强卫生法制队伍规范化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24年,卫健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同时,健全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建立长效学法用法机制。2024年开展卫生监督员行政执法集中培训8次,组织符合条件的8名同志参加行政执法线上培训并全部通过考试,有效提高我局执法效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普法宣传形式有待创新。普法宣传内容有待丰富,普法宣传形式以单向传播为主,互动性不够,技巧不足,创新不多,缺乏吸引群众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方式方法,普法质效有待深化,需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强医疗卫生领域法律法规及科普宣传。
(二)创新监管工作有待推进提高。执法监管方式仍以传统监管方式为主,注重于事后监管,在事前、事中监管方面,缺乏创新监管技术手段,相对于广州、深圳等先进地市,在监管理念、制度建设、技术手段、信息互通、人物保障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
(三)执法环境日趋复杂增加执法难度。放开社会办医后,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难度增大。非法行医日趋隐蔽、流动性强,且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协助非法行医人员回避执法,逃避执法部门的监管,给执法现场取证带来极大困难,执法难度较大。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落实由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落实学法普法责任制。
(二)加强法治宣传,抓好学法普法常态化。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培训班,不断夯实机关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做好“八五”普法工作,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宣贯。
(三)加强部门联合,强化执法力度和效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健康领域问题,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为抓手,开展重点核查,坚决督办一批、查处一批。同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会同市监、公安、检察院、教育局等多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和专项执法行动,努力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推进“两法衔接”,高质高效打击违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权威性。
(四)强化沟通机制,提升审查工作质效。遵循法律顾问工作特点,引导干部职工加强与法律顾问沟通,共同解决医疗卫生行业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关问题,促进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地落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江门市新会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