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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医生执业许可注销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6-30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村医生执业许可管理,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规定,经我局审核,现将以下人员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注销进行公告,任何人不得以被注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序号

村卫生站(所)名称

姓名

执业证书编码

注销原因

1

司前镇新建村卫生站

梁炳球

JMXH135

离岗注销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630-202574日)。对以上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新会区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电话:0750-6662806。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新会区卫生健康局

202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