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会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试行)》要求,我局对2019年6月份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卫生监督信息(201906)
一、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新会区三江镇工业区卫生站 |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工业区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 卫生站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并处罚款 |
二、非法行医查处信息
非法行医人员 | 违法地点 | 违法行为 | 处理结果 |
祝开丽 | 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陈冲圩教师楼108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6日在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陈冲圩教师楼108开展口腔科诊疗活动,且祝开丽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曾于2014年12月26日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口腔科诊疗活动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 没收牙科药械,并处罚款 |
三、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纳入依据 |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
无 |
四、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
单位名称 | 地址 | 记分原因 | 记分分值 | 记分依据 |
新会区三江镇工业区卫生站 |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工业区 |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 2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
五、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类信息
类别 |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新会区会城彩七发廊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隅路8巷9号101-3 |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理发店。 | 个体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罚款 |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小凤凰理发店 |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李苑塘美村5号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 个体 |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新会区会城活力水世界休闲酒店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东59号108 | 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个体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 |
六、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类信息
项目 |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无 | |||||
七、专项抽检类信息
项目 |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按照国家、省和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计划或方案内容要求 |
专项抽检类信息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