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会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试行)》要求,我局对2019年2月份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卫生监督信息(201902)
一、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新会区会城东关诊所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东关路6号106、107-5 | 使用一名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何美娟)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 普通诊所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14序号 | 罚款 |
二、非法行医查处信息
非法行医人员 | 违法地点 | 违法行为 | 处理结果 |
三、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纳入依据 |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
无 |
四、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
单位名称 | 地址 | 记分原因 | 记分分值 | 记分依据 |
新会区会城东关诊所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东关路6号106、107-5 | 违反基本诊疗规范、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 2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项 |
五、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类信息
类别 |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新会区会城东庆北路百分百美容美发店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庆北路13号1座112、113、114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 个体 |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六、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类信息
项目 |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
七、专项抽检类信息
项目 |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按照国家、省和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计划或方案内容要求 |
专项抽检类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