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份新会区卫生监督信息情况的通告
根据《新会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试行)》要求,我局对2020年4月份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卫生监督信息(202004)
一、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新会冈州联合医疗门诊部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冈州大道中24号 | 使用执业助理医师(茅学伟)独立开具处方 | 综合门诊部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 |
新会龙昌便民诊所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龙昌路南18座105 | 1.自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16日使用执业助理医师谭丽娟独立开具处方;2.自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16日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张培珍独立开具处方 | 普通诊所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 |
二、非法行医查处信息
非法行医人员 | 违法地点 | 违法行为 | 处理结果 |
莫家鹏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三路4号324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振兴三路4号324开展中医科诊疗活动 | 罚款 |
黎亚阳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甲村新基一巷4号 |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从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20日在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甲村新基一巷4号开展口腔科诊疗活动,构成了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 | 没收牙科药械,并处罚款 |
三、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纳入依据 |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
无 | | | | | |
四、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
单位名称 | 地址 | 记分原因 | 记分分值 | 记分依据 |
新会冈州联合医疗门诊部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冈州大道中24号 | 乡、民族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一名执业助理医师(茅学伟)独立从事诊疗活动 | 1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 |
新会龙昌便民诊所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龙昌路南18座105 | 乡、民族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两名执业助理医师(谭丽娟、张培珍)独立从事诊疗活动 | 2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 |
五、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类信息
类别 |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新会区古井镇轩逸酒店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新建路2号 |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个体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罚款 |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陈华锋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隅路7巷6-1(地下) |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个体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罚款 |
六、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类信息
项目 |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无 | | | | | |
七、专项抽检类信息
项目 |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按照国家、省和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计划或方案内容要求 |
专项抽检类信息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