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政府工作部门 > 江门市新会区卫生健康局 >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
关于2020年11月份新会区卫生监督信息情况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2-09


关于202011月份新会区卫生监督信息情况的通告

根据《新会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试行)》要求,我局对202011月份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卫生监督信息(202011


  1.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新会陈栩俊个体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庆南路18113111321133

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开展诊疗活动,累计收入1129

普通诊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并处罚款


  1. 非法行医查处信息

非法行医人员

违法地点

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陈裕隆

新会区会城仁义市场紫水里62

未经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在新会区会城仁义市场紫水里62号开展中医诊疗活动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 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纳入依据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1.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

记分原因

记分分值

记分依据






  1. 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类信息

类别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世盛旅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新会大道中34115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及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夏日酒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41105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北鸥沐足中心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39115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鑫达东阳酒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紫华路16101102201202203205301302303305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1. 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类信息

项目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1. 专项抽检类信息

项目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按照国家、省和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计划或方案内容要求

专项抽检类信息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