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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0月份新会区卫生监督信息情况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1-04


卫生监督信息(202110


  1.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新会司前荣儒中医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益兴路13108#109#111#

新会司前荣儒中医诊所使用一名未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吴志荣)独立开具处方

中医诊所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



  1. 非法行医查处信息

非法行医人员

违法地点

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1. 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纳入依据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1.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

记分原因

记分分值

记分依据

新会司前荣儒中医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益兴路13108#109#111#

使用一名未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吴志荣)独立开具处方

1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 的规定







  1. 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类信息

类别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金莎发廊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城南永庆里7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个体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悦馨理发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灵镇西街52101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个体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俪尚美甲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庆北路131125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个体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水英养发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庆北路91104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个体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七哥养发馆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侨光北路13号颐璟蓝天26107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个体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鸿艺发廊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圭阳中路13106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个体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小洪发廊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灵镇区田芦村竹园7101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个体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伟健沐足中心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隅路五巷一号103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个体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金天伦酒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新会大道东甲路段刀庄围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个人独资企业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磁立瘦美容馆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中心南路18109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并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博远沐足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帝临南路113106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并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圣丽娜美容中心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庆北路131111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并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白肤美美容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明兴路12109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并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尚之美容院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中心南路371106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个体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警告并罚款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江门市新会区城市便捷酒店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城北路47107202301401501601701801以及附楼的2-3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并罚款


  1. 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类信息

项目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1. 专项抽检类信息

项目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按照国家、省和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计划或方案内容要求

专项抽检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