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会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试行)》要求,我局对2024年4月份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卫生监督信息(202404)
一、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新会司前荣儒中医诊所
|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益兴路13号108#、109#、111# |
新会司前荣儒中医诊所使用一名未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吴志荣)独立开具处方案 |
中医诊所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 |
新会葵东医疗诊所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安新村16座自编之五 |
新会葵东医疗诊所使用一名未办理主要执业机构变更或多机构备案的医师(李琴)开展诊疗活动案 |
诊所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 |
新会葵东医疗诊所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安新村16座自编之五 |
新会葵东医疗诊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
诊所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警告 |
新会锐安诊所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天马河滨路原农工商前座东起商铺2、3号 |
新会锐安诊所医疗废物贮存设施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案 |
诊所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 |
新会锐安诊所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天马河滨路原农工商前座东起商铺2、3号 |
新会锐安诊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
诊所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警告 |
二、非法行医查处信息
三、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纳入依据 |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
无 |
|
|
|
|
|
四、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
单位名称 |
地址 |
记分原因 |
记分分值 |
记分依据 |
新会葵东医疗诊所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安新村16座自编之五 |
使用一名执业地点不是本医疗机构的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 |
1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 |
五、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类信息
类别 |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新会区生力水疗度假酒店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育才路5号105、202 |
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旅店、浴室 |
个体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新会区会城美立方美容中心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朱紫路32号2层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个体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六、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类信息
项目 |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
|
|
|
|
|
无 |
|
|
|
|
|
|
七、专项抽检类信息
项目 |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按照国家、省和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计划或方案内容要求 |
专项抽检类信息 |
|
|
|
无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