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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份新会区卫生监督信息情况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8-08


关于20247月份新会区卫生监督信息情况的通告

根据《新会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试行)》要求,我局对20247月份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卫生监督信息(202407


一、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新会葵东医疗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安新村16座自编之五

新会葵东医疗诊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普通诊所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

罚款

新会葵东医疗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安新村16座自编之五

新会葵东医疗诊所在诊疗活动中未严格遵守诊疗相关规范案

普通诊所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罚款

新会葵东医疗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安新村16座自编之五

新会葵东医疗诊所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案

普通诊所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罚款

新会康宁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葵湖东路314102

新会康宁诊所医疗废物贮存设施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案

普通诊所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新会司前康众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天等村委会桂林路4

新会司前康诊所医疗废物贮存设施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案

普通诊所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新会何亚南个体口腔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怡福苑107

新会何亚南个体口腔诊所医疗废物贮存设施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案

个体诊所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警告

何翠连牙科个体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司前墟怡福苑110

何翠连牙科个体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个体诊所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江门新会舒颐堂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圩镇区新鳌西路682123124

江门新会舒颐堂诊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普通诊所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警告

新会大泽邦济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五和村委会第26号之5铺位

新会大泽邦济诊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普通诊所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警告


二、非法行医查处信息

非法行医人员

违法地点

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新会区会城博美美甲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厂边街33101

新会区会城博美美甲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科诊疗活动案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纳入依据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四、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

记分原因

记分分值

记分依据

新会司前康众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天等村委会桂林路4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何亚南个体口腔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怡福苑107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何翠连牙科个体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司前墟怡福苑110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新会葵东医疗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安新村16座自编之五

1、违反基本诊疗规范、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人员岗位责任制2、不按规定进行病历资料、处方或者其他医疗文书管理

4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项及第七条第(十二)项

新会龙昌便民诊所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龙昌路南18105

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

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五、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类信息

类别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会城剪域美发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帝临南路191113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个体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新会区锦妍荟美容美体店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今洲路19135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个体

违反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警告


六、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类信息

项目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违法行为

机构类别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七、专项抽检类信息

项目

单位名称/个人

单位地址

按照国家、省和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计划或方案内容要求

专项抽检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