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会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试行)》要求,我局对2024年10月份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卫生监督信息(202410)
一、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新会明德诊所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启超大道7号126铺 |
新会明德诊所使用一名未办理主要执业机构变更或多机构备案的医师(刘佛红)开展诊疗活动案 |
普通诊所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罚款 |
二、非法行医查处信息
三、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纳入依据 |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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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
单位名称 |
地址 |
记分原因 |
记分分值 |
记分依据 |
新会李基才医疗美容诊所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大道26号珑城半山105商铺 |
不按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
2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 |
五、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类信息
类别 |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新会区会城丽可绣理发店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隅路8巷9号101-3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
个体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新会区拾柒理发店(个体工商户)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庆南路8号1座110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
个体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新会区纤手美发店 |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侨兴北路27号117 |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
个体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
六、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类信息
项目 |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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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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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项抽检类信息
项目 |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按照国家、省和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计划或方案内容要求 |
专项抽检类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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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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