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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的通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3-04-16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根据《新会区人民政府2013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新会区人民政府令第1号)和区府办《关于做好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新府办函〔2013101号)文件,区安全监管局自201318日起取消2项行政审批项目,具体如下:

一、取消“危险程度较小的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砖瓦用粘土等资源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初审)”项目。

二、取消“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机械等行业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初审)”项目。

特此通告。

 

                        2013年4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