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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安监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4-05-08

各镇(街)安全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安监办,基业资产经营公司安委办:

为全面提升全体安监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广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安监〔2006580)的有关要求,我局计划开展基层安监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由我局颁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证》和《安全生产检查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镇(街)安全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安监办,基业资产经营公司安委办全体工作人员;

(二)各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一天。

三、培训内容

(一)解读《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安全生产检查规范;

(三)应急管理知识;

(四)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

(五)案例分析与事故防范;

(六)当前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与行政执法。

四、培训形式

(一)此次业务培训主要结合在各镇(街、区)、银湖湾管委会,基业资产经营公司举办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展开,请各单位按照《关于举办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新安监〔201432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好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在530日前完成。

五、其它事项

各镇(街、区)安全监管局,安监(委)办请于613号前提交如下资料:(一)花名册(附件1)连同电子版;(二)申请表(附件23);(三)试卷(附件4)。

特此通知。

 

附件:1.新会区2014   镇(街、管委会)基层安监工作人员培训花名册

2.(街、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证申请表

3.()安全生产检查证申请表

4.新会区安监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卷

 

 

      江门市新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430

             (联系人:关健,联系电话:6626193,传真号码:6626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