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新安宣〔2011〕17号
关于开展基层安监工作人员
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镇(街)安全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圭峰区安监办,银湖湾、基业资产经营公司安委办:
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要点的通知》(新安生办〔2011〕1号文)的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全体安监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我局计划在8月上旬开展基层安监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由安监部门发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证》和《安全生产检查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镇(街)安监局,经济开发区、圭峰区安监办,银湖湾、基业资产经营公司安委办全体工作人员;
(二)各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
8月1日~5日。
三、培训内容
(一)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精神解读;
(二)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
(三)案例分析与事故防范;
(四)国外发达国家事故调查模式;
(五)当前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与行政执法。
四、培训形式
(一)各镇(街、管委会)、资产经营公司组织辖下安监工作人员,集中观看省安全监管局综合协调处副处长陈枢同志的授课光盘,集中学习讨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
(二)培训时间1天,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在8月5日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
各镇(街)安监局,经济开发区、圭峰区安监办,银湖湾、基业资产经营公司安委办于7月27日~28日到我局领取培训教育光盘及培训教材,于8月9日前上送培训试卷。联系股室:应急指挥中心(三楼培训室)。
附件:1.新会区安监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卷(下载)
2.镇(街、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证申请表(下载)
3.村(居)安全生产检查证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周小珠;电话:662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