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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安监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1-12-08
    

 

 

 江门市新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新安宣〔201117

pic20110824105705

 

 

关于开展基层安监工作人员

业务培训的通知

各镇(街)安全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圭峰区安监办,银湖湾、基业资产经营公司安委办:

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印发2011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要点的通知》(新安生办〔20111号文)的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全体安监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我局计划在8月上旬开展基层安监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由安监部门发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证》和《安全生产检查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镇(街)安监局,经济开发区、圭峰区安监办,银湖湾、基业资产经营公司安委办全体工作人员;

(二)各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

815日。

三、培训内容

(一)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精神解读;

(二)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

(三)案例分析与事故防范;

(四)国外发达国家事故调查模式;

(五)当前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与行政执法。

四、培训形式

(一)各镇(街、管委会)、资产经营公司组织辖下安监工作人员,集中观看省安全监管局综合协调处副处长陈枢同志的授课光盘,集中学习讨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

(二)培训时间1天,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在85日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

各镇(街)安监局,经济开发区、圭峰区安监办,银湖湾、基业资产经营公司安委办于727日~28日到我局领取培训教育光盘及培训教材,于89日前上送培训试卷。联系股室:应急指挥中心(三楼培训室)。

附件:1.新会区安监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卷(下载

    2.(街、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证申请表(下载

    3.()安全生产检查证申请表

                                                                           

                                                 一一年七月二十五

(联系人:周小珠;电话:662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