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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切实做好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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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监〔20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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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切实做好矿山汛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安全监管局,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市安监局《转发关于切实做好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江安监管[2011]1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一一年六月十五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地矿  防汛  安全  生产  通知                                                

 抄送:局党组成员。                             

江门市新会区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5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