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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月在广州举办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新取安全资格证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1-12-08

    广东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粤安宣〔2011〕49号

关于6月在广州举办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管理人员新取安全资格证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我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换发工作,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粤安监〔2006〕224号)精神,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领取安全资格证书。为满足新开办的非煤矿山企业、已取得安全许可证人员有变动的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需求,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拟于6月份在广州举办一期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新取安全资格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新开办的非煤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原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因工作岗位调整后尚未取证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原已取得旧版安全资格证(含省发的和各地市发的)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矿山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矿山开采安全;矿山地质安全;矿山机电安全;矿山爆破安全;排土场与尾矿库安全;矿山事故管理与案例分析;矿山职业危害预防。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6月20日~26日,其中6月20日下午2点报到,6月21日~26日上课,6月26日下午考试。

培训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32号凤凰山宾馆,交通咨询电话:020-87028998

四、相关费用

培训费:980元/人

食宿费:需食宿的学员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1000元(标双)。

以上费用分别由我中心和酒店各自收取。学员如需开具支票(仅限广州地区支票),支票抬头务请来电确认或留白现场填写。

五、报名办法

请非煤矿山企业相关人员尽快报名参加培训,并请登录我中心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资料并上传本人相片。在网上报名成功的学员,培训报到时请携带打印的网上办证表(办证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每期培训班名额有限,额满即顺延到下一期。

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人:曾巧淑、余铁军、张启文、张园,联系电话:020-83135704、83135705,传真:020-83135708

参加培训学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小一寸彩照2张,以备考试和办证使用。申请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的学员还需提供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证明(原件)、任命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等,报到后随办证申请表一起提交。

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站长、法定代表人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六、培训的考核:学员培训后将由省安监局对学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书面闭卷考试),合格者由省安监局颁发国家安监总局统一监制格式的安全资格证书。

附件:《参加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预报名回执》(下载)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