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新安生办〔2011〕25号
关于上报创文期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紧急通知》(江安生字〔2011〕12号)文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为掌握各镇(街、管委会)、基业资产经营公司及负主要安全工作职责的职能部门即: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基业资产经营公司在创文期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现要求如下:
一、提交工作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为在创文期间(2011年9月1日至13日)做了什么工作,开展了什么了行动,采取了什么措施等。
二、提交统计表(见附件)。有关统计数据必须如实填报。
三、上报时间。上述汇报和统计表请于9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时前一并上报书面及电子文档至区安委办。
特此通知。
附件:镇(街、管委会)、部门创文期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下载)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联系人:陈江涛;联系电话:6626185;传真:6626191;邮箱:zonghexietiao@21cn.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 通知
抄 送:各镇(街)安全监管局,经济开发区、圭峰区管委会安监办,银湖湾管委会、
基业资产经营公司安委办。
梁远球副区长、张键明主任。
江门市新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