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会区第三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1-12-08
 新安宣〔2011〕6 号  关于举办新会区第三期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经济开发区安监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安全资格考核的条款要求,我局定于5月30日至31日举办“新会区第三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经培训考核合格,由安监部门发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二、报名和交费 (一)报名时间:5月9日开始接受报名和交费,5月26日截止报名; (二)报名地点:经济开发区安监办,联系人:任聪,电话:6361038; (三)培训费用:230元/人。 三、培训地点 新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6楼会议厅。 四、培训时间 5月30日至31日。 五、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方针与政策,新实施、执行的法律、法规标准,企业安全文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国内案例剖析,职业病防治法概要。 附件:新会区第三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课程表(打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教育 培训 通知 江门市新会区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2011年5月26日印发 (共印1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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