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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1-12-08
新安生办〔2011〕9号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
“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各镇政府,会城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圭峰区、银湖湾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基业资产经营公司: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并结合辖区实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 生产 通知
江门市新会区安委办 2011年4月29日印发
(共印5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