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新会区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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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新会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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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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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具体措施 |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 |
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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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应急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局全体工作人员 |
全面提高局全体工作人员遵法守法,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
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集中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 |
李锦庆 |
办公室 |
陈炳光
6626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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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应急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广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 |
1.各镇(街、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
3.社会大众: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 |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公众的安全素养和应急意识,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全区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1.通过电视台、电台、LED屏、户外广告牌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
2.通过线上线下安全宣传咨询活动进行宣传;
3.与总工会联合举办“安康杯”在生产经营单位中进行宣传。 |
钟秀文 |
综合协调法规股 |
邓荣栋
6626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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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应急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新的法律法规 |
培训对象覆盖至各镇(街、区)应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有关工作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和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
按培训计划进行,邀请专家以每月不定期“送课下乡”方式,并结合各镇(街、区)、有关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 |
林炳光 |
安全生产基础股 |
梁盛欢
6626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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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应急管理局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1.各镇(街、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 |
进一步提升我区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从业人员应急处置水平。 |
邀请专家不定期“送课下乡”方式,并结合各镇(街、区)、有关单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 |
黄国权 |
应急指挥股 |
周为民6626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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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应急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
各镇(街、区),有关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全区企业主要负责人(个体投资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
扎实提高安全监管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促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
1、根据今年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并结合各镇(街、区)和有关单位的安全监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2、通过短信、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和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
黄国权 |
执法股 |
张武鑫
6626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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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普法责任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同意并盖章后,单位留存一份,向区普法办报送一份(2021年4月12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区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