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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齐心协力共筑美好幸福生活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05-21

  为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作用,提高小区自治能力,近日,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新会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业务专题培训暨区住建2024年“普法大讲堂”,特邀新会区人民法院周凌燕法官和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胡颢严律师开展物业领域专题普法培训。各镇(街、区)及社区负责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代表及物业服务企业等20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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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会上,周法官围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主题,结合各地法院判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向与会人员进行详细普法,通过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业主委员会委员(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物业服务人员更加直观地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物业服务相关的法律条款,增强业主委员会委员(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物业服务人员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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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律师则围绕“业主委员会法律知识”主题,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程序、履职职责和要求、监督等三大方面展开详细讲解,并结合实际工作案例指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职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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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履行业主大会决议等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明确三点工作要求。一是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要学以致用,切实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自觉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主动加强与业主、物业以及其他委员会成员之间的沟通,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反馈信息,倾听业主意见,共同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二是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规范化管理,日常工作中做好配合,接受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监督,多方面提升服务水平。三是部门之间要形成合力,镇街要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突出综合协调作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作用,推进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运作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促进全区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从而增强广大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