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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都-新会发布微博
各物业服务企业,江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新会区办事处:
现将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2022 年修订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