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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天悦骏汇花园命名的批复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3-03-08

江门市新会区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报来的关于天悦骏汇花园命名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同意将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明德二路北侧、梅江北路东侧地块开发建设天悦骏汇花园(汉语拼音:TiānyuèjùnhuìHuāyuān天悦骏汇花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2869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梅江村李仕觉围(土名),南至明德二路,西至梅江北路,北至中集智库项目

二、对该建筑物的广告宣传,必须严格按照批准文件使用标准名称,不得增、减或更改文字,并在适当位置标明名称及批准文号。

此复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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