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0-23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1月14日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40705202501140201),
因建设单位未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且虽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但已超过延期时限。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八条,该施工许可证已自行废止。
一、作废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工程名称:科研楼(一期)
编号:440705202501140201
二、有关证载信息
建设单位:钟汝过、钟群亮、钟群众、钟群汉
建设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官田村朗头围(土名)
勘察单位: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勘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门市舜勤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东众志城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