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1-13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持续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新会区2026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
二、征集原则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房屋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新建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以30—5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三、征集范围
1.项目符合《江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文件查阅链接:https://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hcxjsj/zfgl/zfbz/xxgk/content/post_3109722.html)
2.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项目应接受政府指导,符合上述建设标准和租金等要求。
3.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必须整体确权,不得分拆确权、销售,如需转让,必须整体转让且不得改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性质和用途。
4.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各项规定,确保房屋质量安全。
5.对产业发展和区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撑作用的企事业单位,各镇(街、区)可结合本辖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公共服务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参照制定本辖区的具体申请条件,报区住房保障联席会办公室备案。产业园区具体申请条件可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报区住房保障联席会办公室备案。
四、征集方式
申请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xhqzjj@jiangmen.gov.cn
期待您的建议,感谢您的参与!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