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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2-02

  根据《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李家威、梁俊成、徐宝凤等人已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累计达4个月或以上,因采用公告以外的方法无法向上述市民送达《租金催缴通知书》(李家威)、《租金催缴通知书》(梁俊成)、《限期整改通知书》(徐宝凤)。现依法向上述市民公告送达《租金催缴通知书》或《限期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要求上述市民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所欠房屋租金。

  请上述市民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江门市新会区公房管理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知政北路13号首层(实验幼儿园侧)电话:0750-6661210)领取上述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租金催缴通知书》(李家威).docx

  附件2:《租金催缴通知书》(梁俊成).docx

  附件3:《限期整改通知书》(徐宝凤).docx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