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3-18
编号:公房送告2026000001
根据《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梁结芳已拖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累计达6个月,因采用公告以外的方法无法向上述市民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梁结芳)。现依法向上述市民公告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要求上述市民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所欠房屋租金。
请上述市民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江门市新会区公房管理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知政北路13号首层(实验幼儿园侧)电话:0750-6661210)领取上述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