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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新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会区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安生[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0日
附件:新安生[2017]3号_新安生〔2017〕3号关于印发《新会区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