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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_枢纽新城今洲路南侧、规划梅江南路东侧地块、枢纽新城今华路南侧、规划梅江南路东侧地块、枢纽新城今洲路南侧、规划梅江南路西侧地块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8-08-17

江门市JCR2018-126(新会16)、JCR2018-127(新会17)、JCR2018-128(新会1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我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江门市JCR2018-126(新会16)、JCR2018-127(新会17)、JCR2018-128(新会1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编号

JCR2018-126(新会16)

JCR2018-127(新会17)

JCR2018-128(新会18)

宗地坐落

枢纽新城今洲路南侧、规划梅江南路东侧地块

枢纽新城今华路南侧、规划梅江南路东侧地块

枢纽新城今洲路南侧、规划梅江南路西侧地块

建设用地面积

28523平方米

29640平方米

60357平方米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和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和商服用地

城镇住宅和商服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

商服40年,住宅70年

商服40年,住宅70年

商服40年,住宅70年

规划依据

江规新设字〔2018〕08号

江规新设字〔2018〕11号

江规新设字〔2018〕09号

规划条件

建筑密度

40%

≤30%

≤40%

容积率

2.5-3.3

2.0-2.5

2.5-3.3

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71308-94126平方米

59280-74100平方米

150893-199178平方米

绿地率

≥30%

≥30%

≥30%

起始价

38957万元

47454万元

88894万元

竞买保证金

7792万元

9491万元

17779万元

最低增价幅度

500万元/次

500万元/次

1000万元/次

最高限价

58405.183万元(楼面地价6205元/平方米)

51084.54万元(楼面地价6894元/平方米)

123589.949万元(楼面地价6205元/平方米)

竞配指标

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和15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以及2个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

2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及3个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

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和15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以及2个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

二、其他出让条件:

(一)JCR2018-126(新会16)号、JCR2018-127(新会17)号、JCR2018-128(新会18)号地块均设有最高限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住宅面积(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JCR2018-126(新会16)号及JCR2018-128(新会18)号地块以“最高限价和承诺配建商业+住宅建筑面积及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数量最高者为竞得人;JCR2018-127(新会17)号地块以“最高限价+承诺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及有产权的标准小汽车停车位”数量最高者为竞得人。本次配建竞买以竞配指标的整数倍作为增价幅度。配建的住宅、商业面积、停车位在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江门市新会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配建住宅及停车位的建设、装修标准及移交等要求详见本次出让须知。

(二)JCR2018-126(新会16)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先与新会经济开发区签订《枢纽新城A5号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工作。若竞得人拒绝签订《监管协议》的,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不予退还宗地定金。《监管协议》约定:(1)竞得后引进至少1家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并形成示范,实现至少1项成果转化;(2)至少引进1家高科技企业在新会经济开发区内注册投资,1年内自产产品销售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3)至少引进1家发达国家的高科技企业在新会经济开发区内注册投资,且须有外籍技术专家团队常驻企业,注册后1年内销售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4)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不含地价);达到相关条件的,住宅建设区内的商业建筑和住宅方可销售;未能全部达到要求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亿元;在签订《监管协议》的同日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4亿人民币。(具体条款详见《监管协议》);JCR2018-128(新会18)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先与新会经济开发区签订《枢纽新城A4号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工作。若竞得人拒绝签订《监管协议》的,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并不予退还宗地定金。《监管协议》约定:(1)竞得后引进至少1家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并形成示范,实现至少1项成果转化;(2)至少引进1家高科技企业在新会经济开发区内注册投资,1年内自产产品销售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3)至少引进1家发达国家的高科技企业在新会经济开发区内注册投资,且须有外籍技术专家团队常驻企业,注册后1年内销售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4)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不少于6亿元人民币(不含地价);达到相关条件的,住宅建设区内的商业建筑和住宅方可销售;未能全部达到要求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亿元;在签订《监管协议》的同日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6亿人民币。(具体条款详见《监管协议》)。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并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款。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申请人可在以上网站下载《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及客户端安装视频》、《土地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有意竞买者请认真阅读。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申请网站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http://183.237.135.180/G2/gbmp/g-index.do)。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在以上系统注册,再到广东省数字认证中心江门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9月5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7日16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7日17时;

(四)网上挂牌(网上报价)时间:JCR2018-126(新会16)号地块 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20日10时;JCR2018-127(新会17)号地块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20日12时;JCR2018-128(新会18)号地块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20日15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 JCR2018-126(新会16)号地块2018年9月20日10时起;JCR2018-127(新会17)号地块2018年9月20日12时起;JCR2018-128(新会18)号地块2018年9月20日15时起。

七、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竞价确认成交,后核实资格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核地点:新会区会城振兴二路73号三楼3号业务受理窗口。

八、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咨询:0750-3509022;业务咨询:谭小姐,0750-6633812;陈小姐,0750-6633872。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