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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新会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中交四航海工装备项目)》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23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等有关规定,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新会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中交四航海工装备项目)(以下简称“优化方案”),拟上报审批,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修改背景和原因

  中交四航海工装备项目已纳入《广东省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为争取在海工装备制造企业项目取得突破,保持海工装备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势头,拟通过编制优化方案,保障产业用地需求。依据粤自然资发〔20244号文,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允许局部优化的情形共六类,其中调入地块已纳入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属于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允许局部优化的情形()。综上,本方案调整地块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允许局部优化的情形。

  二规划修改方案

  1.用地调整情况

  本次新会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后,调入地块方面,城镇建设用地增加37.4504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减少37.2180公顷,农用地减少了0.2324,不涉及村庄建设用地;调出地块方面,城镇建设用地减少37.8304公顷,农用地增加37.7922公顷,村庄用地增加了0.0382,不涉及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2.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和扩展倍数变化情况

  本次新会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的面积及扩展倍数与优化前相比保持不变。

  三、公示期限

  2025123日至202526日,共15天。

  四、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邮寄到以下地址。

  联系人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

  联系电话0750-6657170

  联系地址:新会区会城街道中心南路17

  特此公示。

  附件新会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中交四航海工装备项目)


  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20251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