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3-03
新征公告字〔2026〕3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99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司前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司前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5735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6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9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