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4-03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6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石咀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石咀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7839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6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陈冲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陈冲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1073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6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下沙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下沙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3999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6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六联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六联村榜丰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202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新征公告字〔2026〕7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芦冲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芦冲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9811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