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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4-03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66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石咀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石咀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7839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43日至202641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43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67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陈冲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陈冲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1073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43日至2026417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43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68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下沙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下沙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3999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43日至202641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43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69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六联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六联村榜丰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202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43日至202641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43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7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类建设活动。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芦冲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芦冲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9811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43日至202641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8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4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