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4-03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7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2991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7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芳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462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7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7595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7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3491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7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1287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7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6〕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