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4-22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7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96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水背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水背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2000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8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9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2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7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96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543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8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9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2日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公告字〔2026〕7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96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龙兴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012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8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9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2日
新征公告字〔2026〕8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96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洞南村南乔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5089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8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2025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9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示意图
2.征地批文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