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彭建青因建筑物超用地红线建设未能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为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9.64㎡国有土地使用权给彭建青。出让后拟将彭建青位于司前镇兴篁村委会庆圣、巷头、大龙小组企田(土名)面积分别为19.64、2247㎡的用地红线(详见附图)进行调整合并,土地使用期限以年限短的地块来确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10天,在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与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办理协议出让及用地红线调整合并手续。
联系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50-6322117
联 系 人:李先生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