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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汇隆石业项目)》的批后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30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江门市新会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汇隆石业项目》。现已经江门市自然资源局批准。

一、批准文件及文号

江门市新会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汇隆石业项目)。

二、批准时间

2026年7月15日。

三、方案情况

本次落实地块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三崖村,共2个地块,用地面积0.4849公顷。根据新会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3983公顷,其中林地0.3983公顷;建设用地0.0866公顷,均为采矿用地,实地为未利用地。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为农用地0.0908公顷,其中林地0.0908公顷;建设用地0.3941公顷,均为采矿用地;其他土地0.0114公顷。

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为建设用地0.4849公顷,均为工业用地。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清单(试行)》,本方案中汇隆石业项目属于第7种情形中的采矿用地。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4849公顷。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耕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符合空间管控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



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