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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2021年第1期] 以案释法--清明祭祀要谨慎 过失火灾可拘留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3-31

  清明节敬怀祖先、弘扬孝道,是中华民族数千年的优良传统,然而,随着清明节即将来临,市民焚香、烧纸、点蜡等各类祭祀和郊外游玩活动増加,加之春季大风天气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一不小心就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一】2021年3月14日,一男子李某在新会区睦洲镇莲腰村腰古山仔扫墓烧纸钱时,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经公安部门调查取证,该起森林火灾是由于李某扫墓祭祖不注意防火引起的,其行为致使森林资源等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了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嫌过失引起火灾的李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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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3月23日,一男子吴某雄在古井镇霞路村仕路乡一处山头乱扔烟头,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经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当日吴某雄在此山头清除杂草,在林区内休息抽烟,之后将未完全熄灭的烟头随意丢弃,烟头引燃地表干树叶腐朽木材。吴某雄就近砍伐树枝主动扑救山火,但由于体力不支,未能把火扑灭,从而引发一场森林火灾。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面积13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嫌过失引起火灾的吴某雄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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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醒】春季大风天较多,清明祭扫活动如使用火种,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市民开展祭扫活动时,要清理周边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谨防火灾。

  来源:美丽睦洲、新会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