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业务流程表
适用范围
我区行政边区内的新增建设项目用地
办事依据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申报资料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 建设项目用地单位申请预审的报告(或请示);
3、 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6、 项目用地红线图
申请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中心南路11号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新会分局规保股
办理条件
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和供地政策
主办股室
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股
协办股室职责
主办股室 审查人
李耀龙、罗美云
协办股室 审查人
主办股室 审核人
李耀龙
协办股室 审核人
主管领导
梁万全
决策领导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工作时限
时间分配
20个工作日
协办股室(部门)
主办科室(部门)
主管局长
局长
打印
稽核
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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