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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JCR2023-232(新会4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江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受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将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JCR2023-232(新会4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计价结算币种为人民币;计价结算单位为元):

    (一)基本情况:江门市JCR2023-232(新会48)号地位于新会区大泽镇省道S384西侧、国道G240北侧地块;用途为工业(食品制造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33586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出让用地示意图。土地使用年限:五十年,自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条件: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3〕50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其中:容积率:1.5-3.5;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0379-117551平方米,其中兼容二类物流仓储用地的总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于20%。建筑密度:40%-70%;绿地率:5%-20%;按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自然资发〔2023〕72号)有关规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三)其他要求:1.地块拟用于发展健康食品加工生产项目。2.投资强度≥440万元/亩,项目实际投资额≥22168万元(或等值外币)。3.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新会区大泽镇政府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竞得人逾期未能提供已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并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委托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没收竞买保证金。4.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修订版)》(新府办〔2023〕40号)文件精神处理。

     二、报价/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设有挂牌底价。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015.1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4万元,最低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次,竞买保证金可抵作成交款。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以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并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款。

     申请竞买人在进入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竞买人(含联合申请的)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交易系统报名时,勾选“成立新公司”,明确填写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成立的公司必须为竞得人出资的全资公司。

     五、竞买要求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竞买人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注册账户,并通过网上申办方式或到数字证书江门办理点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后,进入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进行竞买申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报价/竞价活动。

     六、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6日;

     (二)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6日16时;

     (三)交纳保证金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6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31日9时30分;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月31日9时30分起。

     七、成交确认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以先网上报价/竞价,后核验竞买资格、确认成交的程序进行。网上报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具体流程详见本次《交易须知》。

     八、合同签订要求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条款详见挂牌文件。

     九、出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方式

     (一)竞得人必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缴清成交款(以实际到账日为准),并划入出让人指定的账户。

     (二)本次挂牌交易成交价仅为地价款,竞得人须在成交价款外按税法有关规定缴纳地块出让相关税费(含契税等)。

     十、土地移交

     (一)移交条件:按土地现状净地交地,相关交地手续由出让方负责。

    (二)移交时间:土地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按出让合同约定交地时间到期自动移交给竞得人使用。

     十一、建设进度要求

     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完成。

     十二、资料获取及联系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相关挂牌文件,有意竞买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门市)下载并请认真阅读。

     CA数字证书咨询:0750-3412454;

     网上交易系统咨询:0750-3509004;

     交易业务咨询:0750-6633872,0750-6633812;

     交易业务邮箱:jmtdjy@jiangmen.gov.cn;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三楼;

     新会区自然资源局咨询:0750-6322020;

     新会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中心南路17号。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