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就《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为确保本次行政决策听证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机构
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目的
为了更好健全新会区公示地价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及时反映新会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动态变化。
三、听证内容
对《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听证。
四、听证会时间
2024年7月5日下午15:00至17:00。
五、听证会地点
新会区自然资源局国土楼二楼会议室(新会区中心南路11号)
六、听证参加人的申请和确定
(一)听证参加人范围和条件
自然人、住所地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申请人应熟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示地价相关情况。
欢迎熟悉自然资源方面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门专家参加。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17:30
(三)报名方式
请申请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江门市新会区中心南路17号601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资料。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0-6322117。
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四)听证参加人的确定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参加人的人数不少于9人,将从有效申请的报名人员中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遴选产生。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于会前10天在江门市新会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xinhui.gov.cn/)公布。
七、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将发放《听证通知书》,听证参加人须凭《听证通知书》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江门市新会区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四)未经允许,不得录像、录音。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