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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会区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0-17

  为加快推进我区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的通知》、《广东省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经新会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对我区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疑义的,可向新会区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联系人:关耀庭;联系电话:0750-6653666)。


  附件:新会区拟自然复绿历史遗留矿山公示表



  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