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五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23年9月5日自然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森林公园管理办法》(1994年1月22日林业部令第3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第二次修改)
二、《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3年7月2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9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三、《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2005年6月16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6号公布)
四、《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1年5月2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7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