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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管理】圭峰会城依法处置占道经营违法行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4-28

  为加强对会城德汉街和肇康市场周边的市容环境整治和常态化管理,4月26日,新会区会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肇康市场周边占道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对德汉街商户陈某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乱摆卖的行为,执法人员多次上前进行教育、劝导,但是该商户不听规劝,拒不整改。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占道的物品进行暂扣处理期间,陈某情绪激动,并对执法人员进行言语辱骂,将鸡蛋等物品扔到执法人员及周边群众身上,还将执法人员制服扯烂,对执法人员身体造成伤害,抗拒执法,造成现场混乱。为防止事态恶化,执法人员立刻报警并将其制服。

  公安机关将相关当事人及执法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其后对陈某及其儿子进行法制教育。当事人认识到错误,并对执法工作表示理解。公安机关将酌情依法处理。

  下一步,会城街道综合执法队将继续开展整治行动,规范执法行为。同时,呼吁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共同营造文明有序良好的经营秩序。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